宿松警方查處一起吸食“笑氣”案 三人被行政拘留
宿松融媒訊 近日,宿松縣公安局松茲派出所果斷出擊,快速查處一起吸食“笑氣”案件,涉案的周某、曹某、張某三人已被依法處以行政拘留,有力彰顯了公安機關對涉新型毒品種類違法犯罪的嚴打決心。
7月19日晚,宿松縣公安局松茲派出所接到群眾舉報,稱在松茲街道某酒店內有人吸食“笑氣”。警情就是命令,接警后,民警迅速行動,在周某、曹某、張某所住的房間內,當場查獲3個氣罐以及若干乳白色氣球。這些物品與吸食“笑氣”的工具特征高度吻合,民警遂依法將涉嫌非法使用危險物質的三人以口頭傳喚的方式帶至派出所展開深入調查,并對涉案的氣罐及氣球進行扣押。
經過警方嚴謹細致地調查,還原了案件全貌。7月19日21時至22時許,張某提供“笑氣”,并與周某、曹某一同在酒店房間內共同吸食。面對警方的詢問,三人對這一違法事實均供認不諱。
為進一步固定證據,7月23日,警方委托權威的浙江千麥司法鑒定中心對扣押的氣罐進行專業鑒定。鑒定結果明確顯示:氣罐內含有一氧化二氮,也就是俗稱的“笑氣”成分。
基于翔實的調查結果和鑒定報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條規定,7月27日,宿松縣公安局依法對周某、曹某、張某分別作出行政拘留五日、十日、十六日的處罰決定。
警方提醒,“笑氣”雖不屬于傳統毒品,但濫用會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擾亂社會秩序,我國已將其納入危險化學品進行管控,非法使用、販賣“笑氣”均屬違法行為,警方將始終保持零容忍態度,堅決依法打擊此類違法犯罪行為。(通訊員 孫春旺)
責任編輯:姚翠蘭
